入隊資格

  • 年滿17歲或以上 
  • 持有效之急救證書及自動心臟去纖維性顫動法(AED)證書(有效期不少於一年)
  • 有良好的品格及健康的體魄(入隊前須接受健康體格檢查)
  • 願意接受紀律約束,並願意與團隊共同合作(入隊後須接受步操、紀律及團隊精神訓練)
  • 於執勤時須穿著制服並遵守儀表守則要求
  • 出席入隊前遴選面試並獲得合格成績

入隊後的基本要求

  • 成功入隊後須服務最少一年

  • 須於入隊後12個月內參與該年度舉辦的「救傷隊新隊員基礎訓練課程」,通過基本考核並獲頒結業證書後方可繼續參與救傷隊義務工作

  • 入隊後每年必須取得有效服務年資,要求如下:
    • 當值服務不少於60小時

    • 出席活動/集隊/訓練時數不少於60小時

    • 出席救傷隊/總區/聯隊/支隊周年檢閱

    • 持有效急救及去顫法(AED)證書

    • 參加救傷隊周年複核考試,並取得合格成績

 

 

延續訓練機會

為提高急救技術及領導才能,隊員於加入救傷隊後將有機會接受其他延續訓練,包括: 

  • 進階步操訓練
  • 傷病者評估
  • 感染控制
  • 傷口處理
  • 救護車裝備
  • 無線電操作
  • 緊急醫療技術員訓練
  • 傷者偽裝
  • 家居護理